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通过验收******
中新网成都1月18日电 (单鹏)四川省机场集团18日透露,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17日通过国家验收组验收 ,这意味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具备了飞国际航线的先决条件 ,西南地区联通世界 的“新国门”即将开启 。
17日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组成验收组 ,对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前 的准备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行现场查看并听取了四川省汇报后,认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查验场地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 ,符合国家标准,同意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组验收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是成都国际航空枢纽 的主枢纽,2021年3月,国务院同意该机场作为成都航空口岸组成部分对外开放。2021年6月,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开航投运,目前已开通国内航线241条 、航点167个 ,国内航点覆盖数量居全国第四,旅客中转达20%。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正式开放标志着成都成为继北京、上海后全国第三个拥有双国际机场的城市 ,将有力推动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为四川开放发展 、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据悉,四川将持续提升成都双国际机场“两场一体”协同高效运营水平 ,抢抓国际市场复苏机遇 ,拓展完善国际(地区)航线网络,全力打造全球性航空门户枢纽 、洲际航空中转枢纽和航空货物转运中心;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 、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开放平台申建,构建航空物流产业链供应链 ,持续增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 ,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重庆市美容业协会 、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
一 、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 、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 ,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 、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 ,不得无证经营。
三 、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 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 的项目和级别 。
四 、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 的人员 、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 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 ,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 、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 ,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
七 、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 、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 、合规 的药品 、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 、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 、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 ,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 、专业人士、专业机构 的名义 、形象作证明 ,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
十四 、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 ,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
十五 、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广告内容审查 ,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 ,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据实申报 ,依法纳税。
会上 ,民营医疗美容机构 、整形医师 、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 、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