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食福”习俗 :共享新年福气******
(新春走基层)闽南“食福”习俗:共享新年福气
中新网漳州2月1日电 (张小惠 黄文庆)2月1日上午,农历正月十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檀林社热闹非凡,村民们早早起床杀“福猪”,随后陆陆续续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 ,上福山 、分“福肉”“福汤” ,以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 ,共享新年福气 。
闽南“食福”习俗 。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食福’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相传公元670年 ,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正月十一 ,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 的檀林时,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的肉 ,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
“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便延续魏太母的做法,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 ,在福山祭天祈福,并将煮熟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取名‘食福’ ,也叫十一福。据传,闽南的‘食福’习俗便是从这里衍生出去的 。”陈建生说。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每年正月十一,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食福”民俗活动。其间,村民将“福猪”引上福山,宰杀 、煮成咸肉后 ,切块分成多份 。祭天后 ,连同4口大锅里 的“福肉汤”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一来祈愿国泰民安、共享福气 ,二来也 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祖母魏箴 。
据悉 ,檀林正月十一“食福” 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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