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鸟巢”正式拉开帷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随着梦幻五环缓缓升空 ,“鸟巢”回响起熟悉 的《我和你》,时空仿佛瞬间穿越回14年前 的那个夏天 。
那个夏天 ,我们为健儿的出色表现动情欢呼,为中国更积极地融入世界激动雀跃 ,2008成为全体中国人无法磨灭的集体记忆 。当闭幕式上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罗格称赞 ,“这是一届无与伦比 的奥运会”,很多人泪水打湿眼眶 。
14年后的今天 ,又一场“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在“鸟巢”落下帷幕 。从世界健儿 的出色发挥,到无微不至 的赛事组织;从“北京有全世界最美丽 的冰场”,到“闭环内是全球最安全 的地方”;从赛场内外无处不在 的黑科技应用,到志愿者朴实真挚的笑脸。伴随冬奥成功举办 ,北京成为世界上第一座“双奥之城”。
6年多的筹办 ,16天 的展现 ,北京履行了申办时 的庄严承诺。一届既简约、安全,又精彩 、非凡 、卓越的冰雪盛宴 ,成为向世界交出的最好答卷 。在疫情阴影仍笼罩全球 的当下 ,北京冬奥会的成功给予中国更多自信 ,更向全世界传递出团结一致、共克时艰的决心 。
2月20日 ,北京2022年冬奥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鸟巢”正式拉开帷幕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我们之所以能有如此难忘的经历 ,都要归功于热情好客 的东道主——全体中国人民!目前 ,中国已有3亿多人参与冰雪运动 。中国冰雪运动员取得了巨大成功,确立了冬奥会带来 的积极影响 。这 是一届真正无与伦比 的冬奥会。”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在闭幕式上 ,再一次对北京冬奥会做出高度评价。
如果说北京奥运会 ,气势恢宏的传统元素贯穿始末 的话,14年后 的北京冬奥会 ,我们不需要再仅仅依靠宏大场面讲述中国故事。从传统的节气生肖,到现代化的高科技呈现;从京张高铁跑出的中国速度,到冬奥餐厅“从天而降” 的美食 ,甚至接地气的韭菜合子,都成为引人瞩目的标签 。
资料图:奥运主火炬被点燃,北京奥运会大幕正式拉开 。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 摄赛场之上,历经“双奥”洗礼 的中国体育人尽显自信与大气 。开 、闭幕式旗手高亭宇纵情豪言 ,“现在不破奥运纪录 ,好意思拿冠军吗 !”17岁 的苏翊鸣在无缘冠军后微笑面对,反而恳请外界终止对裁判 的批评。
赛场之外 ,国人对竞技场上成败胜负更为豁达 。14年前,我们对刘翔的退赛曾经充满遗憾,甚至不乏批评之声;如今对运动员的理解更充满人文关怀——“想给苏炳添一块奖牌”、“劳模孔凡影辛苦了!参与就 是胜利 !”
2月20日 ,北京2022年冬奥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鸟巢”正式拉开帷幕 。图为闭幕式尾声烟花秀:天下一家。包容 的背后是与日俱增 的自信 ,自信的来源 , 是中国日新月异地发展和变迁。以科技和绿色为依托,无论 是各种技术应用场景日益融入生活、“基建强国”的强大能力、“碳中和”冬奥成就蕴含 的理念 ,还是协同发展 的澎湃动力,最终都落实成普通百姓触手可及 的获得感。
伴随着14年前那场“无与伦比”的北京奥运会 ,“鸟巢一代”让国际社会看到了充满活力 的中国;当14年后又一场“无与伦比”的冬奥会落下帷幕时刻 ,一个全新姿态的中国展现在世界面前 ,在依旧充满活力、依旧热情好客 的同时,变得更加从容、更加自信 、更加强大 。(记者 卢岩)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 ,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 ,谁知随身携带 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 的过程中 ,李某腰部拉伤 。为此 ,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 ,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 ,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 。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 ,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 的瞬间 ,车厢门开始关闭 ,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 ,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 ,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 ,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 ,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造成他人损害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 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 的间隔在1至2秒内 ,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 ,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 ,请勿上车” 的安全标识 ,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 ,禁止上下车 。”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 、服务企业 ,通过张贴安全标识 、《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 ,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 、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 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 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 的诉讼请求 。李某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车站 、机场 、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 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 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 ,因为经营者 、管理者承担责任 的前提 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 ,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 ,无需担责 。 法官提醒 ,一方面 ,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 的出行习惯 ,“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 ,还可能发生事故 ,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 ,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