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统筹资源,提升农村地区救治水平******
马桂芳 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偏城村村医,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她带着村里 的医生团队走村入户,为村里行动不便 、独居等特殊情况的老人送药上门 、协助就医 。偏城乡卫生院通过综合老年人患基础疾病情况 、疫苗接种情况 、患病风险程度等因素 ,建立起分类管理机制,并设立关心关爱台账 。
“将重点人群落实落细到家庭医生网格,做到每一名老年人都在网格内,都有责任人。”偏城乡卫生院院长康晓明说 ,卫生院从县上领取防疫健康“暖心包”后,及时发到各村卫生室 ,并由村医进村入户第一时间送到重点人群手里 。
近日 ,宁夏成立自治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通过统筹医疗资源准备,加强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强化医务人员 、设备、药品和抗原试剂储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有序推进农村地区的疫情应对准备和救治工作。
目前,宁夏多个县区免费向重点人群发放装有健康宣教材料 、体温计、感冒药等物品 的“健康防疫包”1万余个 。
在固原市彭阳县 ,依托“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四级组织架构,彭阳县集结党员干部1640名 ,按照“一个村社区建立一个联络群 、一个群织起一张互助网” 的原则,组建287支暖心配送服务小分队,为村民精准纾困解难。
随着《全区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等出台 ,宁夏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为基础,构建起自治区级和市级医院与县(区)、乡村的对口帮扶机制 。
同时,利用远程诊疗系统和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宁夏建立分级诊疗和转诊衔接网络,形成区 、市 、县三级医疗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此外 ,宁夏已选派937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支援基层 ,将培训工作延伸至村卫生室,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和对高危群众 的识别、诊断及处置能力。(人民日报 记者 秦瑞杰)
国 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 !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 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 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 ?这么做 是否违法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 ,留学日本 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 ,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 ,她认为刘鑫 是有责任的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 ,2022年2月16日 ,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
据江秋莲说 ,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 ,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 。已逝去6年 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 ,作为母亲 ,她备受刺激和折磨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 ,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 ,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
刑事专家 、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 ,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 的保密限制 。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 ,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 。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 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 的嫌疑?
肖怡认为 ,侮辱尸体 、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 是尸体、尸骨、骨灰 ,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 ,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 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造成了死者 的姓名、肖像、名誉 、荣誉 、隐私等受到侵害 的 ,涉嫌构成民事侵权 ,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 ,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 ,各种网暴甚至连她 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 ,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 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 ,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 的公共平台 ,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 是“水军” 。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 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 ,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 、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 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 ,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 ,刘晓春认为 ,治理网络暴力 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 ,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 的网络行为 ,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 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 的创新手段 ,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 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
肖怡认为 ,侮辱罪和诽谤罪 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 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 的人听到 、看到 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 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 。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 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 ,可以适用“共犯”理论 ,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 ,无论 是实行、帮助 ,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 是自诉,也就 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 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 的 ,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 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 ,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 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 ,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 ,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