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上调今年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 聚焦油气增储上产 、绿色低碳转型******
记者 向炎涛
1月11日晚 ,中国海油公布了2023年经营策略和发展计划。今年 ,公司上调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净产量目标为650百万桶油当量至660百万桶油当量,其中中国约占70%、海外约占30% 。2024年和2025年 ,公司净产量预计将分别达690百万桶油当量至700百万桶油当量和730百万桶油当量至740百万桶油当量 。
此外,2023年中国海油 的资本支出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至1100亿元 ,其中,勘探、开发、生产资本化和其他资本支出预计分别占资本支出预算总额的约18% 、59% 、21%和2%。
中国海油首席财务官谢尉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公司资本开支会维持在每年1000亿元左右 ,根据当年项目开发情况或会有一定波动。到2025年,公司石油产量将维持每年6%的复合增长率 ,达到日产量200万桶 。
2022年 ,受益于国际油价上涨 ,中国海油实现了业绩大幅增长 。2022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未经审计 的油气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658.9亿元,同比上升6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达人民币1087.7亿元,同比上升105.9%。
谈及2023年国际油价,中国海油首席执行官周心怀表示,全球和中国石油需求已恢复疫情前水平 ,并将持续增长 。近五年全球上游投资严重不足 ,短时间内释放产能的能力或有一定滞后性 ,供给端整体上将处于紧平衡偏紧状态。此外,欧佩克+虽具备一定油价调和能力 ,但由于其不接受低油价 ,所以2023年大概率会维持高位震荡的油价局势。
根据中国海油披露,2023年年内 ,公司预计将有9个新项目投产 ,主要包括中国的渤中19-6凝析气田I期开发项目、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和恩平18-6油田开发项目,以及海外 的圭亚那Payara项目 、巴西Buzios5项目和巴西Mero2项目等。
2022年12月22日,中国海油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18亿元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所持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海”)40%股权 ,交易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中核汇海40%股权 ,中核汇海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谢尉志表示 ,公司去年把母公司经营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并购纳入到公司业务 ,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目标不变 ,即在做好传统油气业务的基础上 ,选择海上风电业务探索发展新能源业务,将用每年资本开支 的10%用于海上风电业务 。
中国海油表示 ,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 。稳步推进岸电入海工程 ,降低油气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自主开发海南CZ7集中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5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约264万吨 。
周心怀表示 ,“新的一年 ,中国海油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 ,奋力实施‘油气增储上产 、科技自主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三大工程 ,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升级’行动,加快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 ,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 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 、业内人士表示 ,《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 ,对具有一定规模 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 的机构 的行为 。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 、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 。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 、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 的核心要素 ,从长远看 ,严把行业“入口关” ,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 ,“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 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 ,《办法》暂未明确规定 ,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 的私募证券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 ,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 、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 。从长期看 ,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 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 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 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 、相对不正规 的机构 。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 ,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 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 、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 ,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 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 的虚假私募行为 ,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 。不过 ,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 ,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 、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 、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 。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 ,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 ,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 的投资 。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 ,《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 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 、透明度和有效性 ,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 ,“《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 。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 ,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 的共性情况 ,政策预留空间 。”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 ,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 ,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 ,未来3年至5年 ,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 。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 ,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 ,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 、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 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