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筑牢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
时本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 ,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 ,然而由此带来 的药品误用 、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有发生 。药品安全非同儿戏 ,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 ?近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 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 ,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1月9日《检察日报》)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 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这些网售处方药乱象存在已久。即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售药迎来强监管时代,但 是问题也并未因此而得到根治,一些网上药店仍然存在“走过场式开方”等现象 。
网售处方药乱象治理与监督的主体缺失 、监督的积极性有时不算太高有关 。处方药网售越便捷,销售成本就越低,销量也越大 ,线上药店和线上医生获取 的利益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 ,处方药随意网售的口子就可能会越开越大 。一些消费者只图省事,把药品当成普通电商产品 ,看不到药品误服和滥用的风险 ,甚至认为网售处方药不应该管得太严。正因如此 ,网售处方药 的供需双方 ,形成了事实上 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都不愿意主动监督网售处方药乱象 。
药监部门 是网售处方药 的法定监督主体,在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中 ,发挥了很大作用 ,诸多网售处方药案件的查处,均是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 。但也要看到,假如极少数药监部门慢作为或者不作为 ,网售处方药也会潜滋暗长,用药安全也就面临危机 。关键 是,互联网具有跨区域等特点,一地失守又将影响全局 ,一旦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危害波及全网,那么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倘若监管部门履职好坏全凭自觉 ,网售处方药乱象就不容易得到遏制。履职情况需要得到监督 ,在这方面 ,检察机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当检察机关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一些乱象后 ,可以通过向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药监部门认真履职 。除此之外 ,检察机关还可作为整个消费群体 的诉讼代理人,对于违法销售处方药的平台和个人展开诉讼 。这类公益诉讼让维权和监督主体都更加明确 , 是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不可多得的好方式 ,理应得到广泛推广。最高检推介这些典型案例 ,也 是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
网售处方药方便了民众求医问药 ,也使互联网医疗从此告别“有医无药” 的困境。但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既有更强 的治疗作用 ,也有更强的毒副作用 。以前处方药在实体药店就存在随意销售等乱象 ,若想阻止这类乱象向线上蔓延 ,就得加大网售处方药乱象 的治理力度 ,让包括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在内 的监督手段更丰富 、更管用 ,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处方药网售带来的巨大便捷与实惠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