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 。 李明芮 摄
“总体看 ,这些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广泛 ,既有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的大事 、产业转型 的难事 ,也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 ,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秦传滨称,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99件 、政治建设方面提案34件 、文化建设方面提案65件、社会建设方面提案303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50件。
此外 ,据秦传滨介绍 ,由于提前开展提案征集和培训工作,提案质量不断提高 ,集体提案数量增加 ,大多数提案选题准、调研深 、情况明 、分析透 、建议实 ,意见建议既考虑到民众的愿望和诉求 ,又兼顾到实施 的条件和时机,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涉及民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 、养老、就业 、社保等民生方面 的监督性提案数量增多 。议题相对集中,提案重点围绕动能转换创新驱动、共同富裕民生改善 、文化强省“两创”建设 、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风险防控治理创新等提出建议 。委员通过提案履职积极性不断提高,提出提案 的委员530人 ,占委员总数 的61.2%;以第一提案者名义提出提案 的委员462人,参与联名提案的委员159人。
山东省政协主席葛慧君在当天闭幕式上表示 ,2023年山东政协要切实扛起服务中心大局的责任担当 ,把助力“走在前 、开新局”作为履职主线 ,紧扣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这个总抓手 ,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围绕山东省委部署 的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 ,精准建言资政 ,在融入大局 、服务大局中提升履职质量 、彰显政协价值、释放制度效能。(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 ,我们心也舒服了 。”近日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 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 的所有人 。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 ,双方产生矛盾纠纷 。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 ,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 ,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 ,建造到第四层 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 ,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 ,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 ,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 ,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 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 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 。该判决生效后 ,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程序合法 ,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 ,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 ,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 ,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 、再审程序审理后 ,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 ,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 ,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 ,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 ,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 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 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 的基础 ,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 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 、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 ,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 ,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 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