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 ,责任谁担 ?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 ,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 ,谁知随身携带 的拖车被车门夹住 ,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 ,李某腰部拉伤。为此 ,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 ,拉着买菜用 的拖车去坐地铁 。到达站台时 ,地铁车内 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 ,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 ,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 ,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 ,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 ,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 。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 ,李某 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 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 的,其进入车厢 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 ,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 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 :“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 。”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
法院认为 ,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 、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 、《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 ,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 。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 的注意义务 ,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 的诉讼请求 。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 是有前提 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 、机场 、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 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 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需要注意的 是 ,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 ,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 ,因为经营者 、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 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 ,无需担责 。
法官提醒 ,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 ,最大限度保障乘客 的生命安全。
台湾最新癌症登记报告 :大肠癌连15年居首******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 ,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29日公布台湾地区最新癌症登记报告称 ,2020年平均每4分19秒就有1人罹癌 。在岛内十大癌症排行中 ,大肠癌连续15年居第一 。
根据台湾地区2020年癌症登记报告,新发生癌症人数为121979人 ,较2019年增加725人 ,2020年全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为64岁 ,与2019年相同 ,各主要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除了大肠癌 、肺癌及子宫颈癌延后1岁,皮肤癌早1岁 ,其余与2019年相同 。
台当局“国健署”癌症防治组组长林莉茹表示,癌症发生人数集中50岁以上 ,占8成3,癌症发生人数增加以70至79岁较明显 ;减少以50-59岁较明显 。而部分发生年龄中位数较全癌症早 的癌别,口腔癌及子宫颈癌为58岁、乳癌及子宫体癌为56岁 、甲状腺癌为50岁。
台湾地区十大癌症发生人数(男女合计) ,依序为大肠癌、肺癌、女性乳癌、肝癌 、口腔癌(含口咽 、下咽) 、前列腺癌 、甲状腺癌、胃癌 、皮肤癌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